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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9-10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何小敏
  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增檢宣) 一名農民未辦採伐證便找人砍伐了自家所種的桉樹,沒想到卻觸犯了刑律。近日,增城市檢察院起訴了這宗濫伐林木罪案。
  何某金是增城市北部山區某村的農民,今年2月,他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批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找來5名外地人以5000元的價錢出售並砍伐自家種的桉樹,達20餘立方米,後被林木主管部門發現並移送刑事立案。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被告人何某金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核發採伐許可證,濫伐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觸犯刑律,構成濫伐林木罪。
  近年來,部分農民因不瞭解法律規定而私自砍伐自種樹木以致獲刑受罰的案例時有發生。
  我伐自己種的樹還犯法嗎?答案是:一旦符合刑法規定的濫伐林木罪的構成要件,就是犯罪行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檢察官介紹:濫伐林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核發採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採伐許可證,但違背採伐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採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
    (原標題:農民無證砍伐自家的樹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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